大同市银行业协会是于2012年11月15日经大同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非盈利社会团体法人,是大同市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组成,为实现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行业自律组织。其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行业自律,推进行业协作,提升行业服务,规范会员经营活动,保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切实保障大同市银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我管理与服务、自我约束与协调的功能作用,推进大同市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大同市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组成。履行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审议批准协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报告和工作计划等章程赋予的职责。
大同市银行业协会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由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员大会,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领导协会开展工作。
大同市银行业协会设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内设综合信息维权部、文明服务自律部、教育培训协调部三个职能部门,办理协会日常工作。同时设立自律工作委员会、权益维护工作委员会、协调发展工作委员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委员会。截止2022年3月末,大同市银行业协会现有会员单位33家,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财务公司、村镇银行,大同市境内的全部银行业机构都已加入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