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关于防范非法中介活动的风险提示

2026-03-13

近期,大同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报警,侦破一起金融领城非法中介组织骗取钱财案件大同市XX商道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帮助消费者归还信用卡欠款的名义,诱导消费者签订《债务优化法律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以审核消费者征信名义要求消费者交纳3000元服务费同时按信用卡透支总额度的1.8-5折向消费者分期收取服务费。此外,还要求消费者提供一部手机和电话卡,由该公司邮寄至与其合作的北京元XX咨询有限公司,用于向银行进行反催收业务投诉

一些非法中介组织或个人以“延期还款”“债务减免”“征信修复”等名义,怂恿或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相关业务,骗取消费者缴纳高额代理费、维权费或中介费,从而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这些非法中介活动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个人信息泄露、法律责任等风险,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消费者要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实际还款能力,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理性消费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时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投资理财产品时应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确保合同约定如期履行,避免因偿还能力出现问题,影响个人信誉。

二、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金融业务。消费者有融资需求时,要选择持有合法牌的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信用卡、贷款、保险等金融业务,切勿轻信无资质平台和个人的推介,确保资金交易的安全合法

三、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与金融机构发生争议的,可直接与金融机构进行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如确有需要,还可按照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栽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切勿相信非法中介或个人代理误导宣传的“延期还款”“债务减免”“征信修复”行为。对发现的非法金融活动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保护好个人信息。消费者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账号密码、电话卡等信息,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泄露或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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