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银保监会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5月13日表示,金融反腐和处置风险一体推进。坚决查处风险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严厉惩治各类监管失守和违法犯罪行为。随着金融反腐治乱力度显著加大,金融领域“强监督强监管”严的氛围正在形成。一批市场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被果断查处,一批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违法侵占的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其中一部分就是“监守自盗”的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2021年以来,金融风险重灾区的辽宁,已对63名中小银行“一把手”采取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党的十九大以来,银保监会系统内部共立案630件,留置83人,已移送司法机关73人。
金融反腐持续推进 今年已有24名金融干部被调查
5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原总经理黄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吉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这是今年以来被调查的金融干部的最新一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据中央和地方纪委监委网站梳理,今年以来至少已经有24名金融系统人士(主要为金融监管、金融机构高层,且仅为最新宣布被调查的案例)被调查,主要涉及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人士。其中建设银行成为此轮反腐的“风暴眼”,已有4位干部被调查,同时还有其他机构人士或被关联其中。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持续推进金融领域腐败治理、促进金融风险的防控化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日前刊文表示,要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实施“精准打击”,金融等领域的问题往往隐蔽性和复杂性较强,发现难度大、查处难度大,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查处重点、抓住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深挖彻查腐败问题。
反腐不留死角
24名金融干部中来自央行2名、银保监会(含原银监会)2名,其余主要为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人士,也有多位非银行机构人士,但涉及的问题绝大部分与此前任职的银行机构有关。
此轮反腐或是去年10月,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对25家金融单位党组织开展的为期2个月左右的常规巡视工作的后续。据今年2月下旬15个中央巡视组分别向25家金融单位进行的“一对一”反馈情况显示,“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的表述成为标配。
从上述被调查的24名金融干部简历来看,反腐可谓不留死角,主要表现在:一是离开金融系统三五年后仍被调查,如黄曦为2018年7月从建设银行辞职,后在泰禾集团任职;原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为2016年从该岗位离职,后在恒大集团任职;二是离开原职多年后被调查,如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行长苏树德于2016年4月从该岗位离职,接受调查前为光大银行巡视员;三是调任新岗位不足一年被查,如福建省金融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蒋云明担任新职务还不到2个月,他的前一职务是兴业银行监事长;又如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董事长吴学民,卸任徽商银行董事长一职仅11个月。
此外,为了降低银行高管被调查对所在机构业务经营的影响,先调离或辞职后被调查的情况较为常见:如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哈尔滨银行原行长吕天君等,从岗位离职到被调查不过几天时间。
个别银行现系列案件
从上述被调查的24名金融系统人士原供职单位来看,4月至今已经有4名直接与建设银行相关,包括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行长王业、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副行长张学庆、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风险总监韩凤林以及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原总经理黄曦。
有业内人士猜测认为,上述4人被调查或与泰禾集团有关。3月16日,泰禾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黄其森正在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根据中纪委信息,建行深圳分行原三位管理人士被调查的消息在4月先后公开。5月11日,已在泰禾集团任职多年的、建行原机构业务部总经理黄曦也被公开正在接受调查。上述被调查名单中是否还有其他人与此相关联,还有待司法机关进一步查明。
今年2月下旬,中央第十巡视组向建设银行党委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扎实,“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得力,严的氛围没有形成,对下级“一把手”管理监督不够严格,信贷、集中采购、新兴业务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等问题。
随后建设银行召开全行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显示,2021年该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接收信访举报308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772件,立案732件,处分758人。
5月10日,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带队前往总行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检查访谈等方式,围绕纠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并对54家直管单位招待费报销凭证进行随机抽检。该行纪检监察组表示将监督“探头”放在督促管理部门履行职责、规范财务权力运行上,盯住营销费用管理以及差旅费、招待费开支等关键环节,通过抓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监督促进完善制度、深化治理,着力铲除“四风”问题滋生的土壤。
与建设银行类似,地方法人银行如哈尔滨银行、江西银行等机构的高管纪律问题也比较突出。哈尔滨银行方面,该行原行长吕天君,原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孙飞霞先后仅隔一天被调查;江西银行方面,该行原董事长陈晓明于3月25日被调查,5月9日公告显示,该行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徐继红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者被调查先后不足两个月。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判决书《张某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事一审案件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张某,张玉东,原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管理处产品经理。
2021年10月9日,据上海市纪委监委驻浦发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监委消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管理处产品经理张玉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驻浦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上海市宝山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张玉东于2021年10月8日被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1月5日被刑事拘留,2022年1月14日被批准逮捕。
该案还涉及其直属领导,鲁志勇,原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管理处副处长。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判决书《张某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事一审案件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张玉东在担任浦发银行总行私行部产品管理处产品经理期间,利用负责金融产品的引入、发行、运营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5.371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利用私行代销产品的权力资源进行利益输送,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并受贿
点评:这是非常典型的通过职权进行利益输送的新型案例。在资管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产品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工作理应完全独立于作为销售机构的私人银行部。但从该案例中,很显然,凭借浦发银行私行部强大的渠道能力和优势甲方地位,两名私行部员工在暗中直接操纵并影响了产品管理人的投资决策。虽然该笔投资的最终结果不明,但从动机上却是以索贿为目的而完全置投资者利益与不顾,这类较为隐蔽的利益输送链条也是近年来监管和监察部门紧盯的资管腐败领域。虽然相关责任人已因此沦为阶下囚,这里还是要多说一句,产品管理人的行为也并不光彩,存在较为明显的违规行为,并没有真正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职责。